发布时间:2019-12-10 08:46 信息来源:会同县审计局
第一部分 会同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会同县审计局是政府主管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本单位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等审计;向县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依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全县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财贸与农业资源环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内部审计指导股。下设二级机构2个,为:会同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公室、会同县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三、决算单位构成
会同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机关本级以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会同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会同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决算数为560.44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为419.34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141.1万元,增加幅度为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协审机构的劳务费68万元在2018年才拨款。
本年支出决算数为560.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19.19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141.04万元,增加幅度为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2017年协审机构的劳务费68万元在2018年才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0.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5万元、项目支出251.6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0.21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数为560.23万元,按功能分类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4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7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资金)6.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560.44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为419.34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141.1万元,增加幅度为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协审机构的劳务费68万元在2018年才拨款。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5万元、项目支出251.6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560.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19.34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141.1万元,增长幅度为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协审机构的劳务费68万元在2018年才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60.23万元,按功能分类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41万元,占总支出的98.8%,公共安全支出0.7万元,占总支出的0.1%,农林水支出(扶贫资金)6.12万元,占总支出的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62.43万元,占总支出的52.6%,公用经费支出145.42万元,占总支出的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数决算数为12.1万元,与去年支出决算数相比较增加1.0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2.1万相比持平。全年“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公用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6.8万元,决算6.8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5.3万元,决算5.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由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组成。公务车一台,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8万元;公务接待80批次,接待600人次,接待支出5.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坚持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节约费用为重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会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8年我局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33个,已出具审计报告133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36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18万元,收缴财政76万元,投资审计核减投资额7543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项目计划。成功申报并获怀化市文明红旗单位称号,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扶贫、普法、综治、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获县委、县政府表彰。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2万元,比2017年增加33.58万元,提高30%。主要原因是市局组织了全市篮球赛和党建活动增长了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