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7 18:10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湖南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 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站 中心,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 简称“《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5 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湘林法〔2020〕5号)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总则》(湘林法〔2021〕1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湖南省林业局 2025 年5月14日湖南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 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站 中心,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 简称“《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5 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湘林法〔2020〕5号)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总则》(湘林法〔2021〕1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