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6 08:57 信息来源: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同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城管、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职责不清,协作不够。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明确职责划分。按照三定方案,并结合会同县实际,进一步明确城管、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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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根据《关于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职责调整的通知》(会编〔2025〕7号)文件,同意对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职责进行调整:1.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承担污水处理和监管、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主管网管理维护、提升泵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和监督管理、排污许可、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征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监管等职责,由其内设城乡建设股承担具体管理职责。2.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除污水主管外市政管网的管理维护等职责。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验收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5月15日前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822282 邮箱:4410416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