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2 09:05 信息来源: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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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办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安排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订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争取对口部门政策资金支持,衔接做好怀化国际陆港物流通道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牵头参与和融入怀化国际陆港开放合作;推动临港产业发展。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
13.研究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14.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5.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6.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17.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8.研究提出全县战备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备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9.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全县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0.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1.根据国家、省、市与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3.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收储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5.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具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县委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26.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规范性文件。协同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
27.牵头拟订全县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制定。
28.负责对接落实国防动员需求,检查督导全县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县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
29.指导开展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统计调查核查。根据政府授权,协调做好实施国防动员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
30.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31.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32.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信息化、疏散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3.指导协调全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34.管理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相关经费和资产。
3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发展改革、国防动员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县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据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6.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有内设机构 12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战略规划股(经济运行股)、法规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招标办)、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督导评估股)、经贸外资和民营经济股(园区发展和工业高技术产业股)、基础产业和能源股、社会发展和就业服务业股(经济与装备动员股)、农村经济股(湘西地区开发股、区域经济协调股)、资源环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股(长江办)、价格调控管理股(商品价格管理股、价格收费管理股)、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股(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股)、国防动员股。
二级机构5个: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经济信息中心、县价格事务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
2.人员情况:核定机关编制数13人(行政编13人),实有11人;事业编制数30人(包括全额20人,差额1人,自收自支9人),分别实有16人、1人、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只有本级,二级预算单位未单独核算,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60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动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60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37万元,国防支出5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动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0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37万元,占74.88%;国防支出57.49万元,占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5万元,占7.52%。卫生健康支出17.18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占5.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444.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遗属生活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5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自收自支人员经常性补助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办公经费等方面;非税征收成本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非税收入征收的工作经费;农村水价综合改革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成果的工作经费;国防动员经费57.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受军事设施保护、年度县国防动员潜力统计、县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国防动员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业保障队、国防动员综合物资保障专业队等5个专业队伍的组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人防指挥通信等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3万元,减少1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经费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增加了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内设机构增多,且逢项目建设年,上级部门考核调研较多。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本部门未安排会议费、培训费;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56.5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96万元,项目支出156.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